S330跨京珠高速桥下公共停车场招租公告
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做到信息的公开公正,现将我公司S330跨京株高速桥下公共停车场对外公开招租,项目信息如下:1、基本概况
1.1 S330跨京珠高速桥下公共停车场租赁方案已通过株洲市城市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集体讨论,并形成了会议纪要。
1.2该停车场位于S330跨京珠高速桥下,场地使用面积约18000 ㎡,已完成围墙、地面硬化等工程建设施工。
1.3承租人提出租赁场地开通临时水、电接入改造可行性方案,经招租人会审书面同意后,由招租人出资改造。
2、租赁方案
2.1使用用途
本场地意向租赁用途为:商品车辆临时存放。
2.2租金及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意向为短租(3个月内),意向租金不低于4万元/月,押金不低于2万元,押金及租金一次性支付。
3、承租人资格要求
承租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无违法失信行为。
4、合作条件
4.1承租人承租场地需自行安装三张4米宽的铁门,对场地的其他改造方案需经过招租人书面同意后实施。改造后的铁门、构筑物及设备等租赁到期退场后,无偿移交给招租人。
4.2承租人场地管理用房的设置应在100㎡以内,且为移动集装箱或临时搭建物。租赁到期后自行搬离并恢复场地原貌。
4.3在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文明经营。杜绝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超高超重的物品进入租赁场地内,切实保障桥梁、桥涵、桥墩和停车场内行驶车辆的安全。
5、招商方式:竞争性谈判。

7、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达成合作意向单位的谈判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单位当场退还。
8、谈判时间
凡有意承租的单位,请于2019年6月10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资料至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986号D-11栋307室参与谈判。
8.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8.2报名代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身份证,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9、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株洲市城市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986号D-11栋301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 系 电 话:0731-28682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