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做到信息的公开公正,现将我公司芦淞区南环线跨红南桥桥下空间场地对外公开招租,项目信息如下:
1、基本概况
1.1南环线跨红南桥桥下空间场地租赁事宜已通过我公司租赁方案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1.2南环线跨红南桥桥下空间场地位于芦淞区与荷塘区交界处,桥下空间场地正投影位置面积为3212㎡。
2、租赁方案
2.1使用用途
本场地意向租赁用途为:停车场、菜市场、鱼类市场等。
2.2租金及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意向为五年;租赁底价为24万元/年,租金按年度预交,押金为10万元。
3、租赁单位资格要求
租赁单位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无违法失信行为。
4、招租条件
4.1租赁场地改造由租赁单位提出可行性改造方案,经我公司相关部门会审后再由我公司进行改造,其场地改造总投资不得高于160万元。
4.2我公司有权按原租赁单价收回不超过总面积10%的场地经营权,用于广告、充电桩、通信机房等业务的经营。
4.3因桥梁桥涵设施的保养、维修等原因需要占用租赁场地的,租赁单位必须无条件地给予配合。
4.4合同签订后,租赁单位将押金及第一年租金支付到账后我公司进场施工;从租赁场地完成改造,并具备可用条件之日时开始计算租赁时间。
5、招商方式:竞争性谈判。
6、本次谈判标的不允许转包、分包。
7、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为:2万元整,达成合作意向单位的谈判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单位当场退还。
8、谈判时间
凡有意承租的单位,请于2019年7月29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资料至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986号D-11栋307室参与谈判。
8.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8.2报名代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9、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株洲市城市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986号D-11栋301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 系 电 话:0731-28672003
1、基本概况
1.1南环线跨红南桥桥下空间场地租赁事宜已通过我公司租赁方案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1.2南环线跨红南桥桥下空间场地位于芦淞区与荷塘区交界处,桥下空间场地正投影位置面积为3212㎡。
2、租赁方案
2.1使用用途
本场地意向租赁用途为:停车场、菜市场、鱼类市场等。
2.2租金及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意向为五年;租赁底价为24万元/年,租金按年度预交,押金为10万元。
3、租赁单位资格要求
租赁单位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无违法失信行为。
4、招租条件
4.1租赁场地改造由租赁单位提出可行性改造方案,经我公司相关部门会审后再由我公司进行改造,其场地改造总投资不得高于160万元。
4.2我公司有权按原租赁单价收回不超过总面积10%的场地经营权,用于广告、充电桩、通信机房等业务的经营。
4.3因桥梁桥涵设施的保养、维修等原因需要占用租赁场地的,租赁单位必须无条件地给予配合。
4.4合同签订后,租赁单位将押金及第一年租金支付到账后我公司进场施工;从租赁场地完成改造,并具备可用条件之日时开始计算租赁时间。
5、招商方式:竞争性谈判。

7、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为:2万元整,达成合作意向单位的谈判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单位当场退还。
8、谈判时间
凡有意承租的单位,请于2019年7月29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资料至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986号D-11栋307室参与谈判。
8.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8.2报名代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9、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株洲市城市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986号D-11栋301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 系 电 话:0731-28672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