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 选 须 知
1、项目说明
1.1 本次比选项目,属企业内部比选项目。
1.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3 本项目承包方式为总价包干,除比选人提出变更,总价不作调整。
1.4 沿江南路以南,南环线以北,枫溪大道以西范围,总面积约8220亩。(见枫溪片区控规范围示意图)。对控规范围内土地进行24小时巡查,如有乱搭乱建、外来卸土、倒垃圾现象进行取证、举报。
1.5 采用费用全额包干的形式,包干时间为一年。
2、核心土地管理费
本项目设有控制价,比选控制价为604308元。参选人结合自身情况测算,按照比选的工作范围及要求,自行编制报价书。
各参选人进行参选报价时不得超过上述比选控制价,参选报价超过比选控制价的,将视同未实质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其参选报价无效。
3、参选费用
对于参选人在比选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比选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4、参选资格
4.1 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市政及安保类公司。
4.3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职业道德和职业准则的行为。
4.4 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队伍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4.5 能够满足公司在委托服务业务中的时间及质量要求。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5、支付方式
服务费按签订的合同条件支付。
6、参选文件份数
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两份;
7、禁止事项
5.1 比选人、参选人不得相互串通参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参选人参与竞争。
5.2 参选人不得向比选人、评选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选。
5.3 除参选人质疑和投诉外,从评选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参选人不得就与其比选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选委员会、比选人私下接触。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8、保密事项
由比选人提供的比选文件及其它资料,参选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未经比选人同意,参选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比选以外的任何用途。评选后,应比选人要求,参选人须归还比选人认为需保密的所有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资料。
9、参选文件的递交
7.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选时间均为 2019 年 9 月 16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株洲市凤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比选人将拒收。
7.3 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比选会,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10、报名、比选文件发售的时间及费用:
10.1 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7日止(每天9:00—12:00,15:00—17:00)。
10.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10.3 购买地址:株洲市凤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土地部;株洲市芦淞区盛世路1号
注:购买比选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比选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11、联系方式:
比选人:株洲市凤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芦淞区盛世路1号
联系人:易茜茜
联系方式:18670230078
联系方式:186702300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