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江南商城置业有限公司的江南商城仓库屋顶防水改造项目,满足施工条件,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现参照竞争性磋商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企业采购,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 江南商城仓库屋顶防水改造项目;
2、采购编号:LWCGZZ21-1212
3、委托代理编号:LWCGZZ21-1212
4、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江南商城仓库屋顶防水整改,本次采购内容以采购工程量清单为准。
4.1建设地点:株洲市;
5、工期:7天,具体以采购人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
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及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8、采购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二、采购项目预算(采购控制价):48228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监督 〔2015〕 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处于有效期内)。
3)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均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中专职安全员须具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1人(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员1人(必须是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证))或2人(要求其中1人是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证), 另1人是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证)、质量员1人;且上述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4)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 1 年内连续 6个月的社保证明。
5)本采购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采购。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磋商采购,否则,其响应均无效。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符合相对应的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 12月24日至2021年 12 月30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2、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市长江北路和宜宾馆1416号)。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4)施工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施工员)复印件;
5)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6)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质量员)复印件
7)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处于有效期内)。
9)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报名时提交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均须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4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株洲市长江北路和宜宾馆14楼开标室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00元整(¥捌仟元整)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磋商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2、交纳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磋商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3、磋商保证金账户情况:
账户名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科技支行
账 号:810 000 256 970 000 003
联 行 号: 313552002296
(进账时须进账单“款项来源”注明“XX项目磋商保证金”)
4、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 1月4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采购而予以拒绝。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株洲江南商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建设南路237号
联 系 人:伍常青
联系电话:13207331239
采购代理: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长江北路和宜宾馆1416号
联 系 人:程女士
电 话:15897339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