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财政厅综合处处长汪曙光一行赴集团下属清水塘投资公司调研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6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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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上午,省财政厅综合处处长汪曙光、市财政局总会计师陈方照带领省市财政系统一行6人赴集团下属清水塘投资公司进行调研,清水塘投资公司董事长黄元政、总经理陈红云等陪同座谈。

            调研会上,黄元政对公司的基本情况、片区基本情况,特别是融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详细的介绍,陈红云就清水塘老工业区综合治理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进行了汇报。
     
            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估算,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总投资约73亿元,其中:企业区域外污染综合治理投资16亿元,企业关停搬迁和厂区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需投资57亿元。
     
            但在当前《2016年湖南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和《株洲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第一批)》中,均未将环境保护和污染综合治理类项目纳入目录范围,没有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依据。
     
            最近下发的《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财综【2016】34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了纳入部门指导性目录的事项可包括“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公共服务重点指出领域或项目”。湘江流域重金属治理是我省经国务院批准的环境治理重点项目,而株洲市的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是株洲市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中的核心环节,根据湘财综【2016】34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株洲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项目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汪曙光在听取汇报后,对公司及片区的工作进度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相关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进行了解说。他指出,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清水塘地区的社会稳定,事关省政府“一号工程”的实施效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省财政一定会对清水塘老工业区综合治理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高度重视,认真研究。